宁波前湾新区天璞湾花苑幼儿园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资格条件
(一)学前教育专任教师
1.招聘人数:5名
2.资格条件:
(1)热爱学前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,热爱幼儿,身心健康,遵纪守法,志愿从事幼儿园教师工作;
(2)大专及以上学历,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;
(3)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90年7月1日后出生);
(4)如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,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0周岁(1985年7月1日后出生):①具有中级以上职称;②有1年及以上浙江省二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工作经验。
(二)保健医生岗位
1.招聘人数:2名
2.资格条件:
(1)热爱学前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,热爱幼儿,身心健康,遵纪守法,志愿从事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;
(2)大专及以上学历,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,并取得保健医生上岗证;
(3)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),业务能力突出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(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(4)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:①持有卫健部门颁发的《医师执业证书》或《护士执业证书》;②有相关等级幼儿园评定工作经验;③家住幼儿园周边。
(三)保育员岗位
1.招聘人数:11名
2.资格条件:
(1)热爱学前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,热爱幼儿,身心健康,遵纪守法,志愿从事幼儿园保育员工作;
(2)高中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(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(3)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:①持有保育员上岗证;②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;③家住幼儿园周边。
二、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初审
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(扫描下图二维码获得,填写完后将word版本文件名改为“2025学前教育xxx岗位应聘报名表+姓名”)发至邮箱3059008676@qq.com,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。报名时间截至7月10日上午12:00。
咨询电话:17706888078
(二)资料复审、笔试及面试
幼儿园将电话通知符合审核条件的应聘者资格复审、笔试及面试,请接到通知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:报名表签名纸质版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、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、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毕业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教师资格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工作履历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、荣誉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等材料前来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、笔试及面试。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、笔试及面试的,视为放弃应聘。
(三)体检及录用
通过面试的应聘者,须完成体检,体检合格人员,同时要有无犯罪记录人员为拟录用人员,并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与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,取消录用资格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将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;
(二)本公告由宁波前湾新区天璞湾花苑幼儿园负责解释。
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2025.7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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